犯罪嫌疑人罗雪安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犯罪嫌疑人罗雪安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已由阳西县公安局于2026年9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通过当面告知、电话告知、书面送达等方式逐一履行告知义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现以公告形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
联系电话:0662-5523283
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