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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路2:走出去的“广东经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量:11732
走出去的“广东经验”
时间:2017-11-24  作者:韦磊 钟亚雅 王磊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古洁出庭支持抗诉的姚某、余某诈骗案由广东省高级法院依法改判,检察机关提出的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适用缓刑错误的抗诉意见获法院支持,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据了解,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全国首宗省级院副检察长直接办理并出庭的再审抗诉案件。

  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多项工作创新成果被推广到全国。

  放权+监督

  以无私之心行光明之事

  “院领导出庭办案在广东检察机关已渐成常态。”广东省检察院司改办负责人介绍。作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广东省检察院专门制定《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具有检察官身份的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办案,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今年1月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共直接办理案件113060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8946件。

  目前,广东省检察机关已分三批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5400名,并出台了关涉检察官权力清单、新型办案组织组建、检察官业绩评价、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等40多个规范性文件,构建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体系。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增强,许多综合部门检察官回归业务一线,如人员分类管理后,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人数增加9.9%,司法行政人员减少27.5%;检察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对司法属性较强的审查起诉等案件中相关职权,除决定不逮捕、不起诉等法律规定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外,其余事项都最大限度赋予检察官决定权;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2016年,广东省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采用新型办案模式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335件,同比增长91.4%,为历年最多,所办案件均未出现投诉控告等情况。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也是中央明确的重要改革事项之一”,该负责人介绍,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2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5件,均居全国前列。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智能+创新

  把公平正义落到办案环节

  2015年,最高检评选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徐辉申诉案、最大“老鼠仓”马乐案、张海违法减刑案位列三甲。这三个案件分别由广东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公诉、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据统计,2013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995件、监督撤案5079件,追加逮捕7578人,追加起诉7645人,对1682件刑事裁判和1636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努力把公平正义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2016年7月,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明确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为“广东经验”,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是广东检察机关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该平台将监督节点规范为25类111项,涵盖了侦查办案全过程。2015年12月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全省侦监部门已通过平台发现8190宗案件存在10921项办案质量、证据瑕疵问题,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数千份。

  2016年6月,广州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审查时发现,原广州市城建集团公司董事长李某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经消失,却仍处于监外服刑状态,经该院发出检察建议,李某被重新收监。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万余件,严格规范“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此类罪犯532人,监督纠正328人;同时,推动改变“一押到底”的执法模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13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638件,被采纳2389件。

  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反腐败战略决策,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3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274件1519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亿元,办案主要数据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阳光+便民

  让群众看得见司法公正

  “以前到检察机关阅卷,一般都要半个小时以上,案卷材料多的话有时要更长时间,但现在可以提前预约上门,用光盘刻录,基本上不超过10分钟就可以搞定。”在广州执业多年的王律师对司法进步带来的工作变化感慨不已。

  从2016年1月开始,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广东检察机关全面普及电子卷宗系统,律师阅卷从现场查阅、复印、拍照等传统方式转变为“刻录一张光盘带走”的信息化方式。以此为依托,同时实现了同步、异地阅卷,律师可以选择全省任何一个检察院进行异地阅卷。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律师阅卷申请25662件次,刻录光盘3万多张,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

  除了解决阅卷难,广东省检察机关还对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影响律师职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老大难问题“宣战”。2015年7月,广东省检察院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一系列措施,对检察环节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进行相关的制度保障。

  在不断深化阳光检务的过程中,广东省检察机关还打造了案管中心建设、新闻发布会等“全国名牌”“全国首创”。以“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特色的广东案件管理系统被推广到全国,广东案管也被评价为全国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2013年至今,广东省检察院先后举行了25场新闻发布会,参会的中央和省级媒体由开始不到10家增加到现在的22家。2017年,广东省检察院又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206名新闻发言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说:“阳光检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阳光检务已经是广东检察机关的一张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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