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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共商未成年人保护大计!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2-26     浏览量:1924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议,邀请县人大法制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志愿者协会和阳江市京师社会工作中心等18个单位参加,会议由陈琼副检察长主持召开,戴超华检察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先由我院陈琼副检察长通报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细细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据统计,近四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7件134人,批准逮捕75件127人,不逮捕2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2件119人,提起公诉93人,不起诉18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听完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与会人员对我院未检办先后被评为2017-2018年度阳江市“青年文明号”、阳江市检察机关“标兵未检办”等工作成果给予高度的肯定,并结合自身单位职责对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言献策。




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陈栈指出在当今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社会大背景下,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陈栈主任强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各司其职,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易世来强调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不能重知识教育、轻思想道德教育,应提高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有困难的学生,应共同积极开展帮助团县委副书记谢桂苗表示团县委与县检察院签订的“春风计划”和县司法局签订的“阳光之家”都是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方面的创新之举,而且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团县委将继续发挥志愿者团体作用,组织志愿者入村入户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最后戴超华检察长做总结发言,认为这次会议各单位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工作合力,希望各单位能紧紧围绕“惩、防、教、治、责”五个字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惩治,坚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二是预防,要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教育,要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司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四是治理,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需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有效进行综合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五是尽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有关职能单位尽职尽责,协同合作,携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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